AP关于一个付款客户化的思考

客户需求是,要在付款按钮上增加几个按钮分别是:转账付款、现金付款、和领导授权。分别由出纳、出纳、会计主管来按,在应付会计录入付款后,系统模拟实际的付款流程由出纳来进行付款,同时如果金额超限,需要主管进行审批。然后系统的活动按钮创建会计科目才可以生效,才可以创建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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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还好,乍一想很简单,无非是几个按钮,不同职责控制一下。可是实际带来的隐含问题很多:

1. 系统默认录入付款后发票界面就显示已经付款,而实际是在会计创建会计科目后才应该为已付款。难道同时又去改标准的发票界面显示付款的逻辑吗?

2. 如果会计录入多张付款,但是属于不同机构,出纳还没有进行实际付款,这样根据现实来看根本没有付款,但是,如果其中一个机构因为什么原因需要成批创建会计科目,那么连同所有出纳没有按的付款一起创建了会计科目,完全绕过了客户化,这点ORACLE 不能厚道,不能创建某一个OU的会计科目,同时很少有人有能力去改这个标准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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