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WN 项目Global Template 狗血设计之一 : One SA One Material
早在去年9月份BGWN 宁波项目开工第一周,BGWN集团美国总部的 core team来宁波工厂来给我们顾问团队以及业务团队展示其SAP 全球模板的时候,负责SAP后勤模块的老美Sundar就反复强调,对于直接物料,一个采购的SA (Scheduling Agreement,计划协议)里一个物料号。说是core team强烈推荐和要求按照这个规则来下达采购SA凭证,在其全球40多家已经上了SAP的海外工厂中,都是遵循这个规则云云。
宁波业务团队立马反弹:我们向一个供应商采购几十个直接物料,之前我们只用创建一个采购订单,把几十个物料都维护在同一个采购订单里就行了。以后上了SAP,需要向这个供应商下达几十个采购SA。工作量太大,跟供应商交互也不方便,需要把这几十个采购SA,都打印出来,签字然后给到供应商,岂不让人抓狂?
老美辩称,采用一个SA一个物料的规则,理由有2:
? 第一个理由,一个物料一个SA, 这个SA只用创建一次,永久使用,不会带来工作量的问题;
? 第二理由是性能问题,说是一个SA里如果物料号太多,容易在后续的收货或者发票校验等操作时候,会容易导致数据锁定等问题。
这2个理由,貌似有些道理,工作量的问题,确实也不是个大问题,因为上线之前我们会帮忙导入open SA数据,对于直接物料我们顾问会帮忙一次性在系统里批量导入,业务以后原则上不用创建新的SA单据,除非有新的直接物料或者新的供应商。而Performance的问题,core team的说法有些牵强,个人不太认同,SAP系统里采购凭证都是采取Header-Item结构,一个单据里维护很多个item,在项目实践中,很常见,很合理。从业务的角度来讲,也是很切实际的。现在core team却一反常理,提出这么个规则,让人觉得,core team这帮家伙真是只懂IT,而不懂业务!
所以无论是宁波工厂的业务团团队,还是现在武汉工厂的业务团队,刚开始都对这个规则表示不能接受,抱怨core team的设计没站在业务的角度来思考。
在宁波项目开始2个多月的时候,我终于深刻理解了为什么core team要求一个SA一个物料了。原来在其全球模板中,采购SA的收货是通过一个RF 枪程序来做的,由于启用了DB(Documentary Batch)并且需要关联DB和供应商批次号,所以不能使用MIGO事务代码进行直接物料的采购SA的收货了。在这个RF枪程序里,不能支持一个SA里有多个物料号的场景的收货!这是个大坑,收货程序本身的局限或者说短板,才是core team要求业务人员一个采购SA一个物料的深层次的原因。只是这个大坑,core team老美不好跟我们本地顾问团队以及业务团队讲。尼玛,这个收货程序真TM狗血!你RF程序难道不能支持对含有多个ITEM的采购SA收货?有过SAP项目经验的顾问都知道,这个功能其实不难做到的!但是客户总部的core team就是这么任性,不打算加强这个RF收货程序,只支持含有一个物料号ITEM的采购SA的收货!
看来业务团队的抱怨 --- 没有站在业务的角度去设计 --- 一语中的。Core team的顾问,明显只站在技术的角度来设计!为了技术实现上的便利和简洁,或者说掩盖技术上的短板,却逆反业务常规做法,不能不说,这个设计太狗血了!
悲剧的是,虽然我们顾问不认同不屑于core team设计这个规则的理由,但是在Global 推广项目中,顾问是需要和客户总部站在同一个角度,去帮忙推广其全球模板的。所以项目里后续在和业务团队一起做GAP分析的时候,就这个问题,我们顾问团队要和业务团队开会,要帮忙想各种理由,说服业务团队接受这个规则。无论是宁波工厂还是武汉工厂,经过几轮讨论下来,业务团队终于受不了,缴械投降,接受了这个规则,‘服从总部要求’,他们说。
2016-06-02 写于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