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出新规,项目单位可自建电子交易系统


合肥: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规定》


近期,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规定》 (下文简称《规定》), 有效期2年;旨在保障项目交易数据真实性和交易现场规范性,监督交易行为合法,以提升市场效率和公平性。




什么是见证服务

交易中心对进场交易项目交易环节、交易过程、交易数据和交易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规定》适用于在 交易中心登记进场的交易项目见证服务,从项目登记开始直至中标结果确认,涵盖项目 登记、招标、投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


  • 项目单位(包括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出租人等) 或其代理机构(根据代理协议代为履行项目单位职责) 是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的责任主体,依法确定交易方式,依法组织交易活动,对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 交易中心在进场交易项目交易文件、答疑、交易结果等数据见证环节,原则上 一个工作日内反馈见证意见。


  • 重点项目视频见证数应 不少于当天交易项目数的20%


  • 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可以自建电子交易系统。


  • 见证服务 过程中产生的 电子文档、纸质资料、音视频等,应当作为进场交易项目档案 按照规定的期限归档保存


  • 交易中心在见证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代理机构 不规范行为,将作为 考核的依据。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规定》

全部内容如下



根据统计,自合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见证工作以来,共见证项目28871个,发现问题761个,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10次,向代理机构发放工作建议函6份。


早在2020年4月份,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发布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规定(试行)》,内容主要包括 交易见证、电子服务系统和电子交易系统、见证档案的归档和查阅、见证交易异常情况等。



财政部发布《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日前,财政部发布 《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作为6月起开展的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 依据


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 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按照 成长型、综合型两类进行分别评价。


其中,对参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及培训情况"做出了重点要求, 总分值设为5分


综合型∶每年内部培训次数∶每次参与培训人数30人及以上,1次得0.2分,最高得1分。每年参加外部培训总人数;5人-10人,得2分; 11人-15人,得3分; 16人及以上,得4分。(外部培训以培训证书为准)


成长型∶每年内部培训次数∶ 每次参与培训人数5人及以上,1次得0.2分,最高得1分。每年参加外部培训总人数∶2人,得2分;3人-5人,得3分;6人及以上,得4分。(外部培训以培训证书为准)



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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