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其官方网站对招标投标行业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集中性答复,其中针对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相关问题,小编进行了整理。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是2018年3月27日公布,于2018年6月1日开始实行,下面是文件内容。


如何理解《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合同估算价”
答复:《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中的“合同估算价”,指的是 采购人根据初步设计概算、有关计价规定和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合理估算的项目合同金额。没有计价规定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初步设计概算的工程量,按照市场价格水平合理估算项目合同金额。
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问题咨询的答复
答复:《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总投资300万元左右且资金来源全部是预算资金(或国家财政资金)的工程项目属于《规定》第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但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符合《规定》第五条中规模标准,因此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适用范围的答复
为了切实解决电子卖场在实践中反映出各地分级部署的电子卖场交易范围、交易规则不统一等问题,近期,云南省财政厅出 台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工作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电子卖场交易制度、市场、管理和平台的“四统一”,着力打造统一、开放、有序的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
《通知》中提到要 着力构建互联互通的统一平台体系;逐步完善规则统一的交易制度;共同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开放的统一市场;建立规范统一的供应商及商品管理机制。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是云南省财政厅将电商模式引入政府采购的创新举措。自2019年3月在省级试行以来,已经迅速推广到全省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全省电子卖场累计交易9.2万笔,交易额24亿元,小额、零星采购效率提升,节资作用显著,受到采购单位、供应商的广泛好评。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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