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异常低价投标整治专项检查通知》
,将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异常低价投标整治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是
2021年1月1日以来
开标的、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项目
。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政策制定、招标控制价确定、异常低价评审、项目中标情况。
1. 2021年6月底前,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属于检查范围内的招标项目(包括异地开标评标项目), 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自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
2.自 2021年7月1日开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根据各地自查情况,按照 不低于2%的比例进行省级抽查,具体抽查项目清单另行通知。省级抽查结果及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
? 各市监督管理部门于 2021年6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招标项目自查情况表》《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 指定1名联络员,将姓名、联系方式等一并报送。
附件:

(招标项目自查情况表)

(自查情况汇总表)
在2020年12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异常低价进行相关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中提到结合安徽省实际,现阶段,暂定全省 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 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90%、88%、 85%,作为 异常低价。


异常低价中标会对 工程项目造成不良影响,首先,扭曲市场价格,扰乱正常竞争秩序,影响行业发展;其次,中标方为降低成本可能“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无法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后期维护成本将增大;最后,工期延误,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中标人中途退场,造成项目停工等。

今年4月份,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发布相关资讯,大胆革新,在全省率先试点“一阶段一证",从 施工许可阶段开始。“一阶段一证”实行“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施工许可阶段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牵头部门按照“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的要求,接受项目单位或代建单位的咨询;项目单位或代建单位申请的一般事项,牵头部门可通过电话联系或信函的方式,协调各责任审批单位对申请事项予以指导。需要现场协调的,牵头部门按照“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的要求,解决项目单位或代建单位提出的问题。此举通过一个部门牵头办理、代为跑腿,大大减少了工程项目的办理手续,方便了群众办事。
素材来源: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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