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采购机构通过招投标等方式, 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因素 , 择优 确定一家或几家定点供应商,同定点供应商签署定点采购协议,由定点供应商根据协议在 定点期限内 提供有关产品。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定点采购的方式应用相对广泛,尤其是在服务采购上。 近期,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 (下面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对省直各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预算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下述法律服务项目,可通过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实施: 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建设相关调研、培训、督察等。
对于专项工作所需的法律服务,以及定点采购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法律服务,采购单位可通过其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法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
《通知》中关于 采购机制:
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50万元的,可通过直购或竞价确定服务机构;达到或超过50万元的,应当通过竞价确定服务机构。
选择直购的,采购单位以工作量、上年度或近期同类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市场成交价作为参考,与拟选择服务机构进行议价,确定最终成交价格。一个项目可与一家服务机构议价,也可以与多家进行议价, 择优确定一家成交。
选择竞价的,满足采购单位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服务机构,但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区间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采〔2020〕34号)有关程序执行。
《通知》中关于 采购流程:
通过商城实施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无需意向公开,按下列流程组织实施。
(一) 备案采购计划。采购单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备案法律服务采购计划后,登录“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立项分包,采购计划进入网上商城。预算来源已确定但尚未下达正式指标的、一次采购多年度法律服务的、采购预算指标分次下达的,通过预采购机制启动采购组织活动。
(二) 提交采购需求。采购单位登录网上商城,进入“定点采购”—“法律服务”栏目,点击“新增”按钮,选择对应的采购计划分包信息,明确直购(议价)或竞价,录入采购基本需求,进一步细化服务事项。
(三) 确定成交供应商。选择直购的,采购单位在商城入驻服务机构中任选一家或多家服务机构发出报价邀请,进行一轮或多轮议价,择优确定成交服务机构。选择竞价的,采购单位选择全部或 不少于6家入驻服务机构发出竞价邀请,各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独立报价,采购单位按照由低到高报价顺序,确定对采购需求具有实质性响应的为成交服务机构。
(四) 备案采购合同。采购单位以商城内置合同模板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合同约定内容,生成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并按照规定备案、公开。合同履约结束后,履约情况反馈网上商城。
定点采购具有 工作量较轻,一次采购,长期服务,容易操作等特点。就 政府管理部门而言,通过一次招标确定了供应商,简化繁杂的招投标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节省采购资金。
定点采购期限基本上是一年,所确定的采购设备、货物和服务,由定点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进行供货和服务,定期结算和支付。
提到定点采购,就不得不提及 协议供货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时可以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什么是协议供货,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协议供货的供应商和协议产品。协议供货相比较定点采购,其优势在于 采购流程更加规范 ,审计等部门对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力保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部分素材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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