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笔记——叔本华《续二》

---------------------------------第一篇 第十五章---------------------------

1、绝对真理必须是直接或间接以 直观为根据的,因为概念会给谬误以可乘之机。

2、数学真理的单纯“认识根据”可以通过逻辑获得,而其“存在根据”则只能通过 直观认识的时空中各个部分之间的直接联系,否者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3、“悟性”将感官材料转化为“ 直观

4、推论和概念同样(直观)会产生错误,甚至可能出现诡辩和谬误,而且更难以解释

5、直观,经常会展示出一些只要稍微用理智就能分辨出来的假象:(康德)使用“先验(并非由感观决定,而是相反地决定了感官:即根据律,是不证自明的)的纯粹直观”和“经验直观”的概念来区分

6、经验直观是一部分一部分获得的,而先验直观则是同时存在的,无论从根据出发或者从后果出发都是一样的。

7、归纳法:从多个后果反推出一个原因,并假定该原因是正确的。

8、谬误和假象都是从结论推论到根据而产生的。只有当某一结论只存在单一的根据时,这种推论才是可靠的。来自不完备的归纳工作:

    假象是从悟性中产生的,即悟性在直观中按照因果律得出的;

    而谬误是从理性中产生的,是理性在思维中按照根据律的所有形式而得出的,并且多数是从因果律得出的。

9、作为所有现象本质的基础的自在之物,根据律无法对它起作用,对于自在之物的认识是不遵守根据律的——不可理解的

10、科学停止的地方,正是哲学起步的地方。在所有科学中,根据律都会根据不同需要应用某种形态,哲学的特点在于它不假定任何东西是已知的,而将所有东西都看作同样的陌生,都是待研究的问题,不仅现象之间的关系需要研究,现象本身甚至根据律本身都有待研究。其他科学只要将所有东西都还原为根据律,问题就解决了。从已知命题推导出未知命题的证明并不能作为哲学的基础,因为对于哲学来说,所有的一切,不论已知未知都是陌生的,并没有一个可以作为整个世界和所有现象的存在基础的命题,所以斯宾诺莎想要通过对“一个可靠的原则”进行证明而发展出一种哲学,是根本不可能的。哲学本身就是最普遍的知识,所以不存在更普遍的知识可以作为其命题的根据。

11、矛盾律并不能产生概念,而只能赋予概念一致性;根据律并不能说明现象自身,而只能说明现象间的关系......所以哲学的出发点并不是寻找世界的一个效因或一个目的因,不追问世界的来源,而只 探索世界是什么。在哲学中“为什么”要比“是什么”更低一级,因为“为什么”只是由于世界的现象的形式,由于根据律而产生的,并且只在这一范围内有意义和妥当性,因此本身就属于这个世界。 人无需其他辅助就可以断言世界是什么,因为人本身是认识的主体,而世界只是主体的表象。

—— 哲学就是所有普遍判断的总和,整个具有完整性的世界本身就是它的认识根据, 就是人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所有东西

*第二卷第十七章是对第一卷第十五章的补充。

--------------------------------- 第一篇 第十六章---------------------------

12、理性是如何指导人类行为的(理性的实践)?

13、缺乏理性的动物只能认识在时间上直接呈现出来的表象,即只局限于认识现实客体;而具有理性的人,则通过抽象认识,除了能够认识眼前的、当下的事物,还能够认识过去和未来以及各种可能性。我们可以从各个角度来观察生活,甚至可以超越现在和现实。

14、人优于动物的地方在于,可以通过理性获得对于整个生活的概览,所以,人类除了拥有具体的生活,还拥有第二种生活,即抽象的生活,人类变成了一个可以进行观察的旁观者,退到反省思维中,当一个人看清楚必然性,进行过思考作出判断之后,就可以异常冷静地忍受痛苦或执行任务,哪怕对于生命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例如自杀、决斗、死刑,以及一切冒着生命危险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动物性本能要极力抗拒的。

——由此可以看出,人的理性能够主宰动物性本能,这种情况下,理性才真正表现为实践。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实践理性的出现就是用理性指导行为,行为的动机出自抽象概念,而非出自个别的直观表象或决定动物行为的当前印象。

15、实践理性的出现与伦理价值无关,也不依赖于它,理性行为和美德行为毫不相关,理性可以做恶,也可以为善,理性加入哪方,那一方就会产生巨大的作用。

16、回答 理性是如何指导人类行为的?实践理性在其真正含义上的最完美的发展,是人使用理性所达到的最高峰,这也正是人与动物最为显著的区别,这种最高峰正是斯多葛派(创始人芝诺)智者所追求的理想:目的是通过心神的宁静而 获得幸福。在理性生活中,美德懿行只是一种 偶然的手段,而非目的。

——以 美德懿行行为基础的伦理学体系包括:《吠陀》、柏拉图、基督教和康德的学说。

17、”美德的全部目的就是获得幸福“,人必须按照自然揭示的经验来生活,妄念的幻灭就是一切痛苦的根源,而痛苦和妄念则是从错误的认识中产生的。因此,智者心中既没有欢愉也没有痛苦,他内心的“恬静”不会被任何事物扰乱。

18、在哲学谈话中用命题、定理和逻辑推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减轻人肉身的痛苦的。——作为人生唯一宗旨的幸福无法抵达?有的伦理学(印度智者、基督教救世主)就将直接目的改成达到美德本身。

--------------------------------- 第二篇 第十七章---------------------------

19、抽象表象即 概念的内涵和意义,只体现在它 和直观表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中。直观表象的真正意义直接吸引我们的注意,激发我们的兴趣,并被我们所理解。客体是表象的基础,虽然客体在本质和内涵上不同于表象。所有客体永远以主体为前提,也就永远为表象,无从改变。

20、客体所依据的根据律也只有表象的形式,即一个表象与另一个表象之间有规律的联系。

21、自然科学分为两大类

形态学:稳定不变的形式——>自然史,有机个体,概念之下认知

事因学:形式变化的规律 ——>时空中的规律:地质学、生理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内在本质是自然力;对于那些被我们当作自己的表象而认识的现象,事因学并不能给出我们想要的超出现象以外的解释。不论是因果律还是客体,都对与主体并在某种条件下存在。我们不满足于只认识了表象、表象的表现形式、遵循的规律,以及这些规律的总形式即根据律等等。我们不满足于此,我们想了解表象的意义。,我们想知道这个世界除了表象之外是否别无他物。

--------------------------------- 第二篇 第十八章---------------------------

22、 没有身体,会有意志吗?

    如果探讨的人仅仅是认识着的主体,此外并非其他的话,那么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寻求到这个作为我的表象而与我对立的世界的意义,更不可能发现这个认识主体的纯粹表象的世界作为表象以外的其他意义。 ——没有身体,就无从谈起意义

    可是这个进行探讨的人自己就存在于这样的世界中,他就是这个世界中的一个个体。也就是说,虽然他的认识是作为表象的世界赖以存在的基础,但这种认识却需要身体作为媒介。身体感受是悟性对世界进行直观时的出发点 ——没有身体,就没有认识(表象)

    对于只是认识着的主体来说,身体也是一种表象,关键思辩处——>这样的话主体就会发现自己的行为由于某种已经出现的动机而按照某种自然规律发展变化,就像其他客体随着原因、刺激、动机而发展变化一样——>意识,只有意识才能使主体了解自己这一现象。 ——没有身体,就没有认识主体和身体的同一性,即意识

23、身体是我对自己的意志进行认识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我没有身体,我便无法去认识意志。意志是自身的,不是别人的。意志和身体的同一性。意志不是永恒的、完备的,是与身体相生相灭的, 自由意志可能吗?基础是什么? 意志和身体的同一性,身体作为客体是遵循根据律的,同一性会导致意志不自由吗?这章内容没有解答

24、最高意义上的哲学真理:作为直观表象的 身体对其他种类的绝非表象的东西,即 意志的关系。 本质上是不能被证明的

25、对于主体来说身体有两种形式:

    一种形式是悟性中的直观表象,是客体中的一个客体,并且遵循客体的规律;

    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形式则是每个人直接认识到的、意志这一词汇所指出的东西。意志活动和身体活动并不是两个客观认识到的不同情况,两者之间也不是靠因果性来连接的,它们是二合一的,是同一的,只是有着不同的给予方式:意志活动是完全直接给予的,而身体活动是在直观中给予悟性的——身体活动只是客体化、进入了直观的意志活动而已。

26、整个身体只是客观化的、成为表象的意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意志是对于身体的先验认识,而身体是对于意志的后验认识。作用于将来的意志决断只不过是理性对人们所欲求之物的考虑,而非原本意义上的意志活动,在付诸实践之前,决断只是一种可以改变的预先决定,只在理性和抽象中存在,只有付诸实践才能使决断落地。

27、反省思维:将来,欲求, 只在理性和 抽象中存在

       反省思维:行动,直接的意志活动立刻表现为 身体的外在活动,反过来身体的作用也立即会对意志产生作用。如果这种作用与意志相背,就是痛苦;如果与意志相符,就是适意、愉悦。 因此苦乐并非表象,而是意志的直接感受,存在于做为意志体现的身体中。

--------------------------------- 第二篇 第十九章---------------------------

28、自在之物只是说明人的感性是 被动接受性的。自在之物是无法用感官或可视化的抽象物,或者说,它不是物,是无法被各种形式呈现的。它是一种我们要认识它时,它才能被我们说出来,是一种 被动认识的条件。条件!不能被坐实。 重点不是要坐实,而是过程的思考。 在叔本华那里,意志作为物自体,就是缘起。缘起无自信,一切法无我。

29、使物自体获得可知性?只要是将现象和物自体区分开来,就存在认知能力的界限问题。需要建立沟通现象和物自体的机制,来保证后者的可知性。黑格尔是将物自体改造为主体范围内的一个抽象规定,从而消灭物自体。

30、物自体是参与认识的未知数,未知数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反而还很重要,是物自体刺激了感官产生了最初的感性直观杂多为后来的知性、理性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起点和材料,而与物自体对应的现象是, 各种认识能力形成的对物自体的暂时解释

31、认识的主体的表象——客体(身体、其它客体);双重认识:(唯一与自己同一的事物) 身体的表象/意志,既是意志又是表象,而其他客体则仅仅是表象和幻象而已。

32、身体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真实客体,即唯一的意志现象和主体的唯一直接客体。

33、关于外在世界的真实性这一问题的本质就是:(认识的主体正是由于对身体有这样的特殊关系才成为个体)个体单独作为表象而认识的其他客体是否也和他的身体一样,是意志的诸多现象。

34、双重认识——两者完全不同的方式得到的认识,看作探讨自然界中任何现象本质的一把钥匙。客体在一方面于身体完全相同,都是表象,在这一层面上与身体是同类的;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抛开这些客体的本质是主体的表象这一面,那么剩下的那一面在本质上就与我们身体中的意志是同一种东西了。

——实际上,我们还能赋予这个物体世界以其他的实际存在或实在性吗?物自体,缘聚——>意志;哪里有其他的构成世界的因素呢?混沌。除了意志和表象之外,便没有任何我们 能够知道、了解的事物(不是表象就是意志)了,混沌不能了解。

-------------------------------- 第二篇 第二十章---------------------------

35、意志作为人的身体的本质,作为身体除了是直观客体,除了是表象之外的东西:首先呈现在 身体有意识的运动中,只要这种运动是个别意志活动的“可见性”而非其他。“可见性”和意志活动是完全同时出现的,两者完全是同一事物。“ 可见性”转化为“认识”的形式后才成为了表象,才和意志活动区别开。意志本身存在于动机律的作用范围之外,只有当它在 某一时刻显现出来时才被动机律所 规定

36、性格?只有先假定了我的验知性格,动机才能够对我们的行为做出充分的说明,如果完全不考虑我的性格,就问我为什么这样做而不那样做,我是无法回答的。因为只有意志的 现象遵循根据律,而非意志本身,从这一层面上讲,意志是没有根据。的。

*37、现象以另外一个现象为根据这个事实,也就是行为以动机为根据这一事实,与现象的自在本质就是意志这一事实并不矛盾。意志是没有根据的,因为 任何形态的根据律都只是认识的形式,亦即根据律只对表象,也就是现象或意志的“可见性”起作用,而不涉及意志本身,原本不可见的意志后来才变的可见。

38、既然我的身体的所有活动都是意志活动的现象,我的意志本身,也就是我的性格,又由于一定的动机在这意志活动中表现出来;那么意志的显现(不依赖于对意志来说只是偶然的东西)自然就成了每个活动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我的身体作为意志的现象,对于我的整个意志,也就是悟知性格( 悟知性格表现在时间中即为验知性格)的关系,必须和身体的个别活动对于意志的个别活动的关系相同。因此,只要身体是第一类表象,也就是直观客体,那么整个身体必然就是我的可见的意志,除了是可见意志本身之外,再非其他。 身体的实际存在及其全部机能只是意志的客观化,而这意志本身则根据 动机体现在身体的外在活动中。人类的一般形体与人类的一般意志相符合,与此相同,个别人的身体也与个别的意志,即个人的性格相符合。

-------------------------------- 第二篇 第二十一章---------------------------

39、以上观点适用于所有自然现象。那些现象与他自己的现象并不相同,并非既属于间接认识又属于直接认识,而仅仅属于间接认识,也就是只作为表象被认识。只有通过反省思维获得这样的理解才能使我们不局限于现象,超越现象达到自在之物(意志),意志是所有表象、客体和现象,所有可见性、客体性的基础和来源,它不仅仅是个别事物,而且是所有事物整体上的最内在的本质、核心。它在所有无意识地起作用的自然力中表现出来,也在人类有意识的行为中表现出来,在两者中的意志只有显现程度上的差别,意志本身则是完全一样的。

40、理解自己的现象的本质就是他的意志,而这现象是通过他的行为以及行为的基础即身体,作为表象显现出的。理解到意志是他的意识最本质的内涵,而这种内涵并不完全属于表象的形式(在表象的形式中,主客体是相互对立的),而是通过一种直接的方式(这种方式中主体和客体的区别并不明显)表现出来,而且并非完全地表现出来,而是在 个别活动中才能使个体认识它。——理解这,就是一把钥匙

-------------------------------- 第二篇 第二十二章---------------------------

41、自在之物——>未知之物,绝非客体(所有客体都只是它的现象而非它本身),现象<——人的意志;意志概念扩大,而不仅仅局限于:由理性指导的意志只是意志最鲜明的一个形象罢了。 意志不是未知之物,它揭示的是自然界中所有事物的 最内在本质。自然界中的所有力都是意志。

42、对照老子的“道”

-------------------------------- 第二篇 第二十三章---------------------------

《待续》

请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分享到微信等